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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总所】我所高级合伙人陈波律师应邀为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授课
发布日期:2021-09-23

摘要:我所高级合伙人陈波律师应邀为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授课

近日,我所高级合伙人陈波律师受邀为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授课,专题讲授公司设立、运作以及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山东土地乡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权属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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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律师提纲挈领地介绍了国有企业投资相关程序性规定、以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指引,结合其在法律执业过程中梳理总结的心得体会,特别是为多家大型国企集团服务的经验教训,针对公司设立、运行及股权转让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

陈波律师授课所引用的案例多系最高院的最新案例,新的裁判逻辑令人耳目一新,陈波律师关于股东并非一定承担有限责任的观点,以及董事如何勤勉尽责,避免风险的观点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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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会后反映本次讲课干货多多,实用性很强,受益匪浅。大家学习之后加深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对于出资金额、出资期限、股权比例设计事项的重要性有了更深感悟;对于三会一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了全新认识,提高了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风险防范专业技能。

助力乡村振兴事业,既是齐鲁所对客户的义务,也是齐鲁所义不容辞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齐鲁所将倾力支持客户发展,为乡村振兴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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