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总所
【济南总所】齐鲁刑辩训练营第25期:证据辩护的实践运用
发布日期:2022-09-13

摘要:齐鲁刑辩训练营第25期:证据辩护的实践运用

近年来,随着刑事证据规则的出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相应司法解释的出台,证据辩护已经成为刑事辩护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辩护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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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我所以“证据辩护的实践运用”为主题,举办了第25期“齐鲁刑辩训练营”沙龙学习活动。本次沙龙活动由我所区域合伙人杨子宁律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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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宁律师从其办理的众多刑事案件中,精选了四个典型的成功案例。通过四个不同的案例,杨子宁律师分别凝练出数个重要证据辩护的方法。

比如在讲述孙某某寻衅滋事案件中,杨律师重点梳理了“如何审查鉴定意见”,强调了重视检材来源合法的问题;比如在讲述代某某贩卖毒品案件,杨律师指出审查言辞证据应当充分研读案卷材料,同时认真挖掘言辞证据中是否重叠印证,并由此提出了审查孤证、传来证据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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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活动最后,我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部魏兰柱主任及我所区域合伙人丛奔律师、区域合伙人林庆宾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分别进行了发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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